我省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纳入医保门诊

「本文来源:联合日报」

本报讯 8月16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医保局举行的“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特病纳入医保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促进慢特病制度公平统一的原则,我省从病种种类、认定标准、报销待遇、联网结算、经办服务等多方面制定了全省统一的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从省级层面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病种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统一确定为不低于70%和60%。”省医保局副局长仇冰玉介绍。   本次医保政策出台后,之前项目无法覆盖的部分药物将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报销比例提高,患者经济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患者病情选择更多的治疗药物,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诊疗方案。   截至目前,全省16市均已落地实施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部分市在全省统一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待遇水平。          (刘一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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