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肝炎诊断和分度
1.诊断
(1)既往有乙型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携带史,本次又因同一病原再次出现肝炎症状、体征及肝功能异常者。
(2)发病日期不明或虽无乙肝病史,但影像学、腹腔镜或肝活体组织病理检查符合慢性乙型肝炎改变,或根据症状、体征、化验综合分析亦可作出相应诊断。
2.病情分度
为反映肝功能损害程度,指导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临床可分为?轻、中、重3种情况。
(1)轻度(相当于原慢性迁延性肝炎或轻型慢性活动性肝炎):病情较轻,症状不明显或虽有症状、体征,但生化指标仅1~2项轻度异常者。
(2)中度(相当于原中型慢性活动性肝炎):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居于轻度和重度之间者。
(3)重度(相当于原重型慢性活动性肝炎):有明显或持续的肝炎症状,如乏力、纳差、腹胀、便溏等。可伴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或肝、脾大而排除其他原因且无门脉高压症者。实验室检查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反复或持续升高,白蛋白减低或白蛋白/球蛋白比值(A/G)异常、丙种球蛋白明显升高。除前述条件外,凡白蛋白≤32?g/L(克/升),胆红素大于5倍正常值上限,凝血酶原活动度(PTA)为40%~60%,胆碱酯酶(CHE)2.U/L(单位/升),4项检测中有1项达上述程度者即可诊断为重度慢性肝炎。
实验室检查的异常是慢性肝炎病情分度的重要指标,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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